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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宁科[2006]105号


关于报送2006年度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根据《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精神,现将2006年度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范围
    (一)凡在我市从事计算机及软件、通信及广播电视工程、元器件及电子材料、仪器仪表及电子专用设备、质量技术管理等电子信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在宁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国籍、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等条件的限制,可根据实际能力、业绩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的,可按有关规定初定工程师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单位主导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参与本行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对本单位的技术进步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4、负责完成1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1项重点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6、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较好效益;
    7、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单位采纳,经专家评议,对单位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著作、论文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第一、二作者)。
    (3)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免著作、论文要求:
    (1)获得1项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前3名)。
    (2)获得2项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前3名)。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市职称办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1957年(不含)以前出生的人员,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破格申报者,在符合上述正常晋升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任现职以来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未取得后大专学历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以下简称《破格条件》,详见附件)两类中各一条。
    (二)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后大专学历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四、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表格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表》一式1份,并附软盘一张。此表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按以下四个专业汇总填报:(1)计算机及软件;(2)通信及广播电视工程;(3)元器件及电子材料;(4)仪器仪表及电子专用设备;(5)质量技术管理及其它。
    (二)第一分册: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1、任期考核表原件1份(破格晋升人员还需提供2005年度考核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除外)1份; 
    4、现职称的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三)第二分册: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材料。
    1、破格晋升人员填写的《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原件1份; 
    2、有关科研成果的获奖证书、鉴定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原件,或专利授权证书、技术说明书等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中,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除著作外,须装订成册。各分册首页应列出目录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第几分册”。表格须使用市职称办统一印制的文本。复印件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外,其它均用A4纸。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无异”和日期。材料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报审专业、拟评资格、单位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码”。
    五、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初审工作,于2006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软件行业协会。地址: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5楼507室,联系电话:83377780,联系人:刘恒富、王云。
    (二)评审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评审收费标准执行,300元/人,在送交材料时一并交付。
    (三)报送的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 
    (四)具有非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申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资格,须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并通过电子信息工程评委会的转系列评审。
    (五)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科技人才”栏目或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www.njsoft.org.cn)“技术职称”栏目内查阅、下载。市科技局咨询电话:83639292, 联系人:姚建虎、肖伟。 

    附件: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二○○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电子信息 资格 申报 通知

抄送:市职称办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06年5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