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布 4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至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正式公布,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高新技术企业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进行认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处)
4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至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正式公布,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高新技术企业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进行认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