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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250/2023-76359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3-09-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十佳运营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运营机构;孵化;科技创业;科技创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园区;服务收入;行政区域;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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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十佳运营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创家”科创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积极打造南京科技创业孵化品牌,不断提升优秀科技创业孵化运营机构知名度,在全市树立标杆示范,引导全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运营能力强、团队素质优、运行绩效好、品牌知名度高的科技创业孵化服务机构,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十佳运营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科技创业孵化管理和运营的机构,优先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已形成品牌的运营管理机构,优先支持在本行业获得国家、省级相关荣誉资质的运营管理机构。

二、评选条件

参评运营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运营时间五年以上;

2.运营机构或其投资的公司在南京市内外运营载体(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少于3家,且至少有1家获得国家级认定或备案;

3.运营机构能为在孵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孵化服务,2022年度孵化服务收入(综合服务收入+投资收入)占孵化器总收入的比重较高;

4.运营机构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有辅导过企业上市的经历;

5.运营机构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有合作的孵化基金,能为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

6.运营机构具有较好的孵化绩效,培育了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

三、评选程序

本年度评选包括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发布等环节。

1.运营机构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打印盖章后报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于9月7日(周四)下班前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高新处会同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价。

3.结果发布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遴选10家运营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供各区(园区)在选择科技创业孵化运营机构时参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徐峰  025-68786276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郑倩  025-83677496

电子邮箱:gxb118@126.com

地址:玄武区成贤街118号南京科学会堂8号门201室

附件:南京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十佳运营机构申报书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