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省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郊县支柱产业和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步伐,加大星火培训力度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省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07]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07年省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07年度省星火计划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面向星火支柱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突出星火富民重点,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项目。申报项目应有利于加快当地支柱及优势特色产业的提档升级,壮大区(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农村工业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节约资源;有利于引导各类农村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多元、开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优先支持技术领域
2007年省星火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技术领域:
1.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技术;
2.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
3.有利于开发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的综合技术;
4.有利于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技术;
5.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外贸的技术;
6.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技术;
7.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的技术;
8.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技术;
9.有利于发展环保产业的技术;
10、与“送科技下乡 促农民增收”活动衔接紧密的服务项目与技术。
三、申报重点:
充分体现产业特色和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力,对农户增收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有较明显作用,对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及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促进国家级星火培训学校、省星火龙头企业、以及国家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设与发展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
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2.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
3.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4.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5、以往承担国家、省星火计划及其它科技计划项目中发现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报主体。
五、关于重点项目
1、2007年省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将在各区县申报的2007年度省级星火计划项目中产生。
2.重点项目支持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重点支持有利于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项目。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2)有利于推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促进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示范,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3)星火科技培训项目。支持深入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培训一批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农村劳动者,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
六、申报要求
1、围绕2007年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分星火支柱产业培育、企业技术创新、农村科技服务、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农村信息化等五个类型组织2007年度星火计划项目。
2、项目申报按照《江苏省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
3、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申报软盘。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申报书封面“项目类型”请选填一项,“科技主管部门”一栏一律填写江苏省科技厅;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产品的鉴定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各类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行业检测报告、知识产权归属证明、销售合同、用户证明等;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2005年度和2006年度财务报表、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承担各类科技计划的证明等复印件)。申报书与其它材料分开装订,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文件夹装订。
4、农村科技服务、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农村信息化专项项目应重点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加强集成组装。其中,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专项项目由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国家级星火学校申报。农村科技服务专项项目由公布的国家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申报,重点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农村信息化促进专项项目主要以目前实施的国家星火项目“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与示范”、“星火110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农村远程教育”等专项涉及的主要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及示范点申报。
5、各区县在申报项目中推荐本地区重点星火项目,每区县限推荐2项,项目类别不限。
6、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省级星火计划项目须交纳300元专家评审费。
8、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软盘)。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组织力度,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盖章后送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市成贤街118号成果转化中心一楼大厅)。
联 系 人: 市科技局农村处 董群
联系电话: 83639284(FAX) 83639283
联 系 人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傅维波
联系电话: 83366901(FAX) 83366902
附件:1、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2、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