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
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以开放的思路做好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提升江苏产学研合作及科技创新水平,今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将围绕推进江苏产业创新国际化,加大在全球范围内开放性配置科技资源的力度,重点推进技术引进、合作研发以及海外科学家的引进利用,以促进更多的海外优秀创新成果和杰出科技人才集聚江苏。现将2008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海外科学家来江苏发展和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三类项目。
(一)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
1、技术引进
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等领域,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目标,以解决我省产业发展中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为重点,鼓励和支持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开展技术引进的前期技术交流和洽谈,落实签订技术引进合同,为其他科技计划提供项目源或技术源。优先支持在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和前景的技术引进项目。
2、合作研发
主要支持引进海外机构和专家开展联合研发以及与经省科技厅确认的外资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研发、委托研究、技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我省企业利用海外人才、科研设施等研发资源在境外开展合作研发等。
上述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的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往来、技术培训、技术洽谈、技术论证、交流活动等。
(二)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
主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吸引在世界工程技术应用领域的国外一流科学家来江苏指导或参与产业创新和企业发展。
1、鼓励引进海外科学家的条件:已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成就,具有重要的专业影响力;能够站在国际视角,为江苏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体实践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并带动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与江苏开展稳定、广泛的产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2、支持海外科学家在江苏发展的项目内容:在双方达成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围绕我省高技术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现代农业、环境治理等领域,开展以下方面合作:(1)指导高技术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与突破,开展高技术优势产业核心部件、重大整机装备等的联合设计与研发,参与产业发展高端制约环节和重大战略产品的合作开发和产业化。开展农业高技术联合攻关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示范推广;(2)围绕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具有明确应用目标的合作研发;(3)开展对江苏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咨询与策划等。
优先支持具有较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且属于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企业申报;支持以帮助企业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问题,或从事工程应用技术和产品开发为目标而引进海外科学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的一般性学术交流、人员互访及讲学讲座等活动。
3、项目及经费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海外科学家引进单位,以项目方式给予资助,主要用于对引进海外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国内交通、外事接待费用、专家指导咨询费、会议费等的补贴。具体办法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获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的要求将专家来访安排、工作内容、工作成效等材料上报省科技厅评估验收后,按计划立项额度予以拨款,并选择一批海外科学家纳入我省海外专家库。
(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
主要支持全省统一组织或以省市联动方式开展的国际产学研合作和跨国技术转移对接洽谈活动、境外科技招商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采取自主申报和定向组织两种方式组织项目。自主申报方式适用于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由主管部门预筛选后择优推荐申报;定向组织方式适用于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市科技局、省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等定向申报,并以省市联动方式组织实施。
三、申报要求
1、中外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交流实践,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
2、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需在2008年内完成,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3、项目申报单位信誉良好,在执行省科技计划中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第一负责人为中方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同一申报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似或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材料完整与真实性、有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申报单位国际合作基础和项目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信息表、申请书(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最新版本)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3、项目申报材料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4、申报项目每项需交纳项目评估费300元,由省辖市科技局、省主管部门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统一代收代交。
(1)外地(南京地区外)交费请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户名:江苏省科技厅。账号:4301010809001213234。开户行:工行成办。转帐支票汇款事由一栏内请注明代码:103042898,同时按计划类别注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评估费。
(2)南京地区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转帐支票。根据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支票不能直接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由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收取,统一交财政专户。
5、项目申报受理日期:2008年4月10日—4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孙逊 陈钟文
电话:025-85485926、85485921 传真:025-85485928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联系人:郭红 李春雨
电话:025-57711715、83222595 传真:025-57714182
附件:
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
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