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宁科[2008]11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8〕20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08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申报文件及软件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相关栏目中下载。申报要求可参阅相关文件,申报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产业化项目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或批文、入网证、登记证、环保证明,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专利授权、鉴定成果、销售合同、用户报告、出口报关单据等。
环境建设项目附件材料主要包括机构服务运营管理办法或规章、地方资金匹配证明、技术转移或服务合同等。
4. 申报的纸制材料按照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初步审查,盖章后连同电子数据文档一式三份一并报送我局委托受理单位——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地址:成贤街118号)。
三、截止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6月2日前上报,逾期一律不受理。
四、评审费用
申报的每个项目须交300元专家评审费,请各主管部门代收后与申报材料一起送交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南京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联系人:何华英
联系电话:83639281、83639282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张燕、李大江
联系电话:83366900、83366901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