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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宁科[2008]167号


关于报送2008年度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根据《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精神,现将2008年度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的,可按有关规定初定工程师资格)。
    2、在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尚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且已具备本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单位主导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参与本行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对本单位的技术进步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4、负责完成1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1项重点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6、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较好效益;
    7、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单位采纳,经专家评议,对单位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出版、发表、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第一、二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2、取得市职称办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破格申报者,在符合上述正常晋升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企业申报者不作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未取得后大专学历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详见附件)两类中各一条。
    (二)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资格满5年,后大专学历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两类中的一条(后大专学历满4年不按破格)。
    三、材料要求
    (一)表格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规格A4,两面印制)一式2份,并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规格A4,两面印制)一式15份。
    3、《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规格A3),一式1份。此表由单位汇总,上报同时报电子版。按以下四类汇总:(1)计算机、网络;(2)通信、广播电视;(3)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4)技术管理及其它。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
    第一分册包括: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4、现职称的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原件1份(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6、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第二分册包括: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材料
    1、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申报表》(规格A4)、非企业破格申报人员任期内考核优秀的《年度考核表》(规格A4,两面印制)各1份。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原件不少于2篇。
    三、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2008年8月20日为材料受理截止日期。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初审工作,在审核、上报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还须在“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可送我局统一进行网上团体申报。
    (二)材料受理地点: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5楼507室,联系人:王云,电话:83225400。
    (三)评审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评审收费标准执行300元/人,在送交材料时一并交付。
    (四)报送的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
    (五)本通知及所需表格在南京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科技人才”栏目中查阅或下载。市科技局联系人:万向红,电话:83639292。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电子信息 工程师 评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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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职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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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08年7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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